团中央在我市召开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中央有关部委司局、团中央有关部门、各团省(区、市)委负责人及基层团委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湖北省文达电脑培训学校、谦森岛庄园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武汉市武湖农场高车畈新村。高车畈村“共青团组织+青年中心”的农村基层青年组织、为加强流动团员管理制作的“风筝卡”等创新举措,得到团中央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选树了东西湖区慈惠街石榴红村等一批先进典型。团中央组织部领导专程来石榴红村调研农村基层团建工作情况,并予以了充分肯定。努力将石榴红村、高车畈村等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团建示范乡镇和团建示范村,加强宣传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了农村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整体发展。
4、合理调整和巩固全市直属团组织。在深入调查研究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将部分直属单位团组织隶属关系予以适当调整,如有的单位团员流失严重、团员队伍萎缩,甚至没有团员了,则将其团组织予以撤销;有的单位团的工作长期缺乏活力,团市委各项工作任务难以落实,有的单位生产经营停顿或改制,长期没有确定团组织负责人,这些单位则将其团组织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转交给所辖区团委管理。另一方面,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对有些单位团组织在保留原隶属关系不变的基础上,确立为团市委重点联系单位,同时接受团市委直接领导,实行双重管理:在全市乃至全国团的工作影响较大、团员队伍规模较大的社区团组织,如百步庭花园社区等;还有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利税在全市居于领先地位、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团组织如猫人集团,以及一些社会知名度较高、贡献率较大、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新社会组织等等。
二、坚持典型引路,积极选树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组织开展第四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今年是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和建团八十四周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社会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一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开展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于教育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广大青年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青年积极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评选活动于2月底启动,4月初结束报名,通过评选委员会专家的无记名投票,并结合社会公众网络和手机票选结果,从30名正式候选人中评选出24位优秀青年授予“武汉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跟往届相比,本次活动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进一步放宽参评了条件,无论隶属关系、单位性质,凡属武汉地区的企业、学校、科研院所青年以及在武汉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优秀外来务工青年均可参与评选,我市身残志坚,自主创业的残疾进城务工青年黄银华当选;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参评范围,首次接受外籍青年参评,来自武汉理工大学的孟加拉国留学生加力布因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感人事迹当选;三是进一步增强了评选透明度,活动首次开通了网络和手机短信票选,投票活动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表彰形式上也突破了传统,在武汉有线电视台香港路演播厅召开了武汉市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暨第四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颁奖大会,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大力宣传表彰各类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五四红旗团委、创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实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团市委申报和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经团市委申报,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社区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这是我市基层团组织首次获得这一最高荣誉,江汉区财政局团支部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市烟草专卖局团委申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此外,武昌区团委被评为“全省团建先进县(市、区)”;江岸区四维街团工委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团委等5个团(工)委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桥口区易家墩街古南社区团支部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团支部等8个团支部(总支)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团市委在五四期间授予江岸区一元街团工委等5个团委“武汉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江岸区谌家矶街团工委等34个团委“武汉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等5个团支部(总支)“武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称号;授予江岸区劳动局团支部等39个团支部(总支)“武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