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死亡人口火化,着重提高火化率。继续抓住重点人群的火化不放松,重点抓好了城区非农业人口的火化,确保城区非农业死亡人口的火化率达到98%以上。
4.开展殡葬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殡葬执法。组织各区(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殡葬执法培训,制定统一的殡葬执法文书,纠正殡葬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5. 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强化对丧葬从业人员的管理。在清明节前后,联合工商部门对城区内销售丧葬用品商店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没收、销毁了一大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召开丧葬业人员会,组织“阴阳”、“道士”学习殡葬法规和《治安处罚法》,要求阴阳、道士配合村社干部及乡镇政府做好丧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火化,协助征收违法土葬罚款,并签订丧事服务人员协助殡改工作承诺书。
6.强化殡葬处罚款的监督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对殡葬罚款票据管理,殡葬罚款严格执行《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能超过1000元。
7.社会公共墓地管理规范。社会公共墓地管理规范,无炒买炒卖现象,无大墓或超豪华墓。全市7个公墓20**年度年检都合格。为加强公墓安全管理,市局出台《关于加强公墓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墓(殡仪馆)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公墓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公墓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二是对公墓安全隐患的进行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公墓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四是加强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全市公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和应急队伍;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等应急预案。
(五)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健全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行风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把行风、党风建设纳入总体目标管理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总结,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
2.办事程序规范,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所有殡葬事业单位按照省厅的要求制作了规范化建设公开栏。向全市民政系统和殡葬事业单位提出“六条禁令”: 一是禁止乱收费、捆绑消费;二是禁止殡葬服务单位向提供尸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各种名目的宣传费和信息费;三是禁止违规修建超大墓,加重丧属负担的行为,强力抑制墓穴价格居高不下;四是禁止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扰乱公墓市场;五是禁止民政部门领导及职工以集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公墓和殡仪馆经营,从中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六是禁止任何单位向殡葬单位违规乱摊派和收取管理费。同时还规定凡今后发现如违反“六条禁令”行为,区县除扣减年终目标分外,还在全市通报批评。
(六)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人次,接到群众来信4封,办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信访件各1件,办理政府12345呼叫中心转来的电话投诉和咨询9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
(七)提高办理提案工作水平
今年共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在办理前主动、及时与提案者进行沟通面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明情况,争取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满意率达100%。
三、找出差距,夯实基础,促进社会事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婚姻登记行政执法工作
1.依法登记工作尚有疏漏。部分婚姻登记机关未设置标识牌;未制作婚姻登记处鲜章;有的婚姻登记机关归档材料不规范;不按规定收取婚姻当事人资料等。
2.乡镇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亟待规范。部分乡镇的婚姻登记档案未按《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3.婚姻登记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婚姻登记处设置在乡镇社事办,乡镇社事办人员少、任务多,更换频繁,从而造成培训脱节;有的婚姻登记员责任心不强,随意安排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未按规定逐行填写、书写潦草,存档纸张大小不一等诸多问题。
(二)殡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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