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认真贯彻落实湘贫办字[20**]15号《关于印发<全省扶贫开发系统落实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中各项扶贫任务的全面按时按质按进度完成,我们从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强化增收措施三方面着力,完成扶贫建房288户,在建343户;完成沼气建设1532口,在建911口;在建乡镇卫生院10所;“为民办实事”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一、 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主要是建立“四项制度”,即
1、建立领导责任制。全市扶贫办系统成立了“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由市扶贫办主任李清喜任组长,负总责;市扶贫办两名副主任及各县办主任任副组长,组织具体实施。各县办也均成立了具体实施工作小组。还确定了各县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工作责任制,并要求各县办均需建立专门工作档案。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扶贫办起草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为民办实事”的通知》,通知中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为民办9件实事”的要求,更进一步分解了各县的扶贫任务,明确了上报“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的时间规定以及相关人的责任,力求扶贫任务件件有着落,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3、建立部门协调制度。为民办实事是一项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为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与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建立了专人联络、定期联系制度,并随时与各单位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4、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市扶贫办定期(每月、每季、每年)对“为民办实事”扶贫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予以通报,目前已通报进度结果两次(1-4月、5月);并根据各县完成任务情况,在年底予以考核,考核评定的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评定的结果将作为年终优秀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评定为“不达标”等级的,将取消其各类评奖资格。
(二)狠抓任务落实
据各县上报数据统计,20**年1-6月期间,我市两个国扶县和两个省扶县的四大类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如下:
l、贫困人口减少。四个县已帮助7500人解决温饱或越过900元低收入线,占总任务1.23万人的25%;减少低收入人口11080人,占任务2万人的55%;
2、帮助贫困农户建房。四县目前已完成建房户数计288户,占总任务的46.5%。其中桂东县完成62户占其任务数的41%;汝城县完成136户占其任务数的31.7%;宜章县完成20户占其任务数的71%;安仁县完成70户占其任务数的700%。另有,343户为在建数,其余的建房任务四县均已落实到项目区、项目户。
3、帮助贫困户建沼气池。尽管目前省办尚未下达建设沼气池的专项资金,但是我市的沼气池建设工作仍启动迅速,已建成沼气池1532口,完成任务率达44.2%;尚有在建沼气池911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