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继续贯彻围绕经济建设,服务我省工业发展开展打假的指导思想,树立以整规为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关停”为辅的执法理念,深入调查,找准产品质量问题。并根据情况“分级”(规模以上企业、有照无证企业、无照无证作坊),做到帮扶、整改与打击并举,推动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坚持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建立产品质量保证制度,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企业承诺、企业维权和社会监督的打假保优协作机制。
19.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方针,总结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在省局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局执法打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区域整治的同时,引导企业开展争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攻关,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必要时组织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深入执法现场,提供技术保障。抓紧“12365”举报投诉系统建设,依托“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及时发现案源,及时发布产品质量警示。
20.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打假联动工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执法打假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科学指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公布“黑名单”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快执法督查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系统内、各设区市间案件通报协查、案件移送等制度。
2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执法打假工作的统一协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执法指导,细化、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狠抓办案质量,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解决制约执法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逐步改善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使执法队伍建设各个方面规范化。各市局要采取市县“互挂”、轮岗交流和以工代训的培训方法,促进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质量的提升。
五、全面实施标准战略
22.加强标准管理工作。筹备召开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标准战略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福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格局。加强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等工作,制修订60项省地方标准,为主承担2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设我省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以科研带动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23、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扶持百家重点企业开展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帮助指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一步加快采标工作步伐,加大采标力度,拓宽采标范围,提高采标水平。积极推动龙头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4、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抓紧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标准,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25、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进程。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标准化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巩固和深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特色、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国家级、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业标准化龙头企业,实现农业生产的工业化管理,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以福建的名、特、优、新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为重点,推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高起点的农业地方标准, 年内制修订省农业地方标准达40项以上,逐步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我省农业标准体系。
26、积极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力争有10项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开发、利用,提升我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