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4、抓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推动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全省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等保障措施。上半年省政府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国务院《决定》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5、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劳动力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工程”、“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作用,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继续广泛开展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16、深入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促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建立学历教育与职业认证相结合、全日制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继续推广“订单”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制订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标准及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高职精品专业、中职重点专业建设和教材建设。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按职业模块的课程教学改革和中职学校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7、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遴选确定5所左右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启动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使之成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好国家认定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遴选确定首批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条件。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18、扎实抓好终身教育工作。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牢固树立终身教育思想。抓紧组建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做好协调、指导和推动终身教育工作。组织制订贯彻实施终身教育条例的专项工作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采取措施,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等,创造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条件。
(五)大力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9、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按照“巩固成果,立足提高,内涵发展,创新品牌”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继续保持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持续增长态势。统筹重点建设高校和新办院校协调发展,统筹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协调发展。继续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做好武夷学院、福建公安学院、江夏学院的筹建工作,再设置若干所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进一步抓好高校重点建设。以培养创新人才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行“平台+团队”的建设模式,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抓好8所重点建设高校和154个重点学科建设,提升知识与技术创新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带头和示范作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完成福州大学“211工程”验收工作。建设好一批专题特色数据库,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基本完成二期建设任务。加快厦门集美文教区等高校建设步伐,推进高校1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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