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的《2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的标准内容要求,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以“三个代表”和中央《决定》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管理机制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鼓励创新的原则,为把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各工作区、村、镇直部门20**年执行《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此兑现奖惩。
二、考核指标设置及分值权重
《责任书》考核总分为1000分,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900分)
1、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不占具体分值)
2、统计合格率100分
3、育龄妇女进站查体100分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00分
6、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00分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0分
8、群众满意程度100分
9、利益导向机制100分
(二)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100分)
1、经费投入(50分)
2、领导重视(50分)
(三)平时考核占50%,集中考核占50%。
三、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1、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不占具体分值)
2、统计合格率(100分)
统计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得满分100分,90%以下不记分,之间每一个百分点对应一个分值。
平时检查、信访调查、集中检查发现20**年3月1日以后的出生存有以下问题,按如下规定扣分:
(1)漏报婴儿出生。属计划外出生、非法抱养、非婚生育的(按二孩扣分),每发现一例计划外一孩扣20分,一例计划外二孩扣40分,一例多孩扣60分;属计划内出生、合法抱养的每发现一例计划内一孩扣10分,一例计划内二孩扣20分。
(2)错报婴儿出生。属计划外生育报为计划内生育,每发现一例一孩扣20分,二孩扣40分,多孩扣60分;属性别比错报的,每发现一例扣30分;属统计年度内的出生作为往年出生统计上报的,按错报扣分标准加倍扣分。
(3)对群众信访举报的计划外生育案件,镇里立案查实的,每起按漏(错)报扣分标准扣分;被县计生局查实的加倍扣分。
(4)属镇内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造成漏(错)报的,实行“双向扣分”。按漏(错)报的扣分标准,双方各扣50%。
各村计生专职主任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扣20分。
3、育龄妇女进站查体(100分)
各工作区、村、镇直部门年度内育龄妇女进站查体比率要在95%以上,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0分,扣完100分不足部分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扣除。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分)
实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责任目标98%及以上记满分(100分),90%以下不记分,之间每一个百分点对应一个分值。
持证怀孕对象未经镇服务站鉴定而私自引流产的,每发现一例扣20分。
检查中发现无正当理由和规范的证明而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例扣1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00分)
检查中发现流动人口管理存有以下问题,按如下规定扣分:
(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未持证的,属镇辖区内的,流入、流出地双向扣分,每发现一例各扣5分;未验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未建档的每发现一例扣10分。
(2)有关部门没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证领先办事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上述扣分,除影响所在村成绩外,还要对镇直有关单位做相应扣分。
(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每发现一例未建档的扣10分;应发证而未发证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无接管回执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定期联系次数每少一次扣3分。
6、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00分)
近三年新婚,有生育现象的育龄夫妇接受优生及生殖保健科普知识教育的比例达90%以上。村计生专职干部对国家“一法三规”、省《条例》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8%以上记满分。村级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材料的扣3分。育龄人群知晓率达不到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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