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工作要点
各党组织:
为确保全镇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按照《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霍发〔20xx〕8号)的精神,现提出全镇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工作要点。
一、深入调查研究(20xx年6月)。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群众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创先争优,在完成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体现创先争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提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方党组织的特点,制定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安排,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员提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要求。
二、组织学习推动(20xx年6月至20**年6月)。把“学沈浩、比奉献”活动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讨论、深入开展“五学五比”实践活动,即学沈浩、比发展,学沈浩、比创新,学沈浩、比实干,学沈浩、比奉献,学沈浩、比作风,对照沈浩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立足岗位作贡献。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创新方法,健全制度,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三、认真整改落实。逐项落实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明确的整改任务,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抓紧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工作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在整改落实中创建先进、争当先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多干实事、干好事、干群众欢迎的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公开承诺践诺(20xx年6月-20**年6月)。按照明确职责、作出承诺、审核承诺、公布承诺、践行承诺的程序,组织公开承诺践诺活动。
1、明确职责(20xx年6月下旬—7月初)。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组织认定等程序,设岗定责。
2、作出承诺(20xx年7月初—7月上旬)。基层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公开承诺创先目标和具体措施;以支部为单位,广大党员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尚未兑现的学习实践活动承诺,可以转为创先争优承诺,继续抓好落实。
3、审核承诺(20xx年7月中旬前)。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4、公布承诺(20xx年7月下旬前)。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在一定范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承诺应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5、践行承诺(20xx年6月—20**年6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努力兑现承诺,全力创先争优。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查。已经兑现承诺的,应及时公布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正在践行承诺的,应逐月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五、隆重纪念建党89周年。镇党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史教育日活动。各村(居)、各单位也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隆重纪念建党89周年。
六、实施领导干部点评(原则上不少于3次,分别为20xx年6—7月、20**年1月和20**年6月)。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是对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填写表格、会议记录、领导批示等多种形式,将领导点评内容记录在案,抓好点评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