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工作。接受省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建立受理审核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启动医疗机构品种再注册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7、加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实行诚信信息公示,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诚信监管档案,建立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品种申报、审评、认证检查等内容的“信誉档案”,初步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多方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体系。
8、加强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和工作效率。结合机关效能年建设,清晰事权划分,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电子信息化监管工作制度,积极推行药品生产电子信息化监管,促进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特殊药品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禁毒、防艾等工作的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大对县(区)药品安监、医疗器械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继续做好药品安监工作月报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层层推进。有关单位和科室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和部署,要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推进,稳步落实,坚决杜绝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或者互相推诿、留于形式的现象和问题发生。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履行本职的本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树立药监部门的好形象。
3、上下协作,形成合力。要树立上下一盘棋的观念,加强日常协作与沟通,努力提升协同工作的效果,以求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各县(区)局要加强信息交流,并按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