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0x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生“一法三规二例”和中央新《决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履行好20**-20**年度《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内容,以推进我市的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计生工作责任制,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二要抓好检查指导,建立常年指导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加强对目标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对于不重视、不支持计生工作而造成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注重干职教育,规范计生管理。
一是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一法三规二例”及计生相关文件材料,重点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使本单位干部职工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二是要及时摸清本单位育龄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生育、节育情况花名册,进行滚动管理,提高统计准确率;三是要强化本单位计生督查工作,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四率”,即晚婚率、计生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率和节育率均达100%。
三、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树立新型婚育观念。
充分发挥本局开展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一法三规二例”列入“五五”普法范围,配合计生部门,利用上街咨询、送法下乡等机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广大群众深刻理解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增强广大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使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
四、配合计生部门,抓好挂点村计生工作。
协助挂点村抓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关爱女孩行动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挂点村一女和二女计生困难家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境,树立信心,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种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逐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协助挂点村抓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落实,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