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亩产税收考核奖励机制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工业企业亩产税收考核奖励机制通知如下。
一、大力倡导和实践“亩产论英雄”理念
倡导和实践“亩产论英雄”理念,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检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也是新形势下破解土地资源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机制,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二、强化工业项目综合管理
工业项目的综合管理包括工业项目的投资管理、用地控制指标管理、用地合同管理、项目批后监管、项目评价考核、项目用地复核验收等,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富政函〔20**〕71号)执行。
三、建立公示和考核奖励制度
1.建立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公示制度。对用地在10亩(含)以上、亩产税收百强工业企业每季度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2.设立年度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奖。在现有工业企业纳税贡献奖的基础上,设立年度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奖,即对用地在10亩(含)以上、年度税收总额300万元以上的、亩产税收贡献排名前20位的工业企业,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按企业税收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排位1—3名的,按企业税收总额的1.5%给予奖励;排位4—10名、11—20名的,分别按企业税收总额的1.3%、1%给予奖励。奖金的50%奖给企业主要经营者(与工业企业纳税贡献奖不重复,按高靠)。
3.获奖企业在扩大投资、申请新上项目时,优先给予解决用地指标。
4.在开展“十大功勋工业企业”评选中,增设亩产税收评价内容。
四、加强组织领导
市工业经济委员会负责工业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及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舆论引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不断提高我市单位用地的产出效益。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真正使“亩产论英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