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提升阶段(20**年7月—20**年12月)
1.建成集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于一体,公办民办兼有,普教、职教、成教齐全,各类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化教育体系。社区居民素质明显提高,文化生活明显改善,60%居民经常读书看报,25%的家庭拥有电脑,20%的家庭能够上网查阅信息,80%以上的企业基本建成学习型企业,50%以上的家庭基本建成学习型家庭,所有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
2.继续办好以学历教育为主的正规教育,使其在实施终身教育和推进社会发展中发挥新的作用;紧密结合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开展以行业培训为主的非正规教育,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和受教育者自身需要;稳步推进以文化生活教育为主的非正式教育,传其逐步覆盖社会全体成员,渗透到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场所。
四、职责分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各街镇场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社区教育职责;协调解决社区教育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组织干部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终身教育宣传工作,推广社区教育先进典型和经验;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万市民进课堂”年度计划,指导、检查各街镇场处市民学校建设。
区教育局:负责社区教育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评价等工作;指导各街镇场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制定社区教育管理制度;发挥教育资源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开发学校资源;组建社区教育讲师团,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选定和编写社区教育教材,印发社区教育刊物;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
区发改委: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支持区级社区教育学院建设。
区经贸委: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开展争创学习型企业活动。
区民政局: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教育试点工作;协调社区建设“五位一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参与检查社区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社区群干培训。
区农业局:组织“阳光工程”培训;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
区卫生局:负责开展市民健康教育、系统内专业人员培训、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
区人事局:负责公务员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区文体局:制定全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年度计划,指导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开展先进文化进社区活动,建设社区图书室和群众晨练、晚练点;组织开展文体骨干、民间文体团队培训活动;做好区内文化馆、体育馆等优先向青少年、老人开放工作。
区人口计生委: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举办计划生育、人口、健康教育大型公开课。
区广电局:在新洲电视台开辟“学习型社区”专栏,宣传社区教育的知识和经验。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巩固和扩大军民、警民共建成果,推广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建立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大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完成普法培训任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区工商分局:对市民进行消费知识培训与宣传;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
区妇联:举办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培训、城镇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妇女干部培训。
区总工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协调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团区委:开展共青团知识培训;组织青年政治理论学习,对青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区委老干局:组织老年人文体活动;建设区老年学校、街镇示范分校;开展老年教育。
区财政局:负责将社区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培训。
区劳动社保局:制定全区再就业培训计划,指导和督促各街镇场处、各部门和单位完成再就业任务;利用再就业培训中心培训下岗、转岗、失业、待业人员。
区科技局:指导各街镇场处、各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教育,印发科普资料;做好送科技下乡工作,推广适用技术;组织举办科普教育大型公开课。
区建设局: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