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谋划,全力支持,国营林场所及森工企业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各单位克服困难,内挖潜力,外抓市场,实现了在困境中求发展,在困难中保稳定。我局放手放胆全力支持,每年安排200多万元支持东江木材厂、木材总公司、天鹅山林场、滁口林场、林科所的发展。支持木材总公司人造板厂破产改制成功,消除债务1033.5万元;支持市刨花板厂破产改制,消除债务1120万元,资产以443万元整体拍卖成功,并对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七)身体力行,行动迅速,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今年的“7.15”洪灾给我市林业系统带来了巨大损失,部分乡镇和国有林场及森工企业受灾严重。据统计,此次洪灾给我市林业系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我积极做好了防汛和灾后重建工作,面对灾难,我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迎难而上,积极抗灾救灾,把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在这场五百年一遇的灾难中,我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用,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去,连续一个月不停地奔走在抗洪救灾的第一线,取得了林业系统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切实抓好了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一是抗灾救灾工作成效显著。在此次洪灾中,我市林业系统职工及其家属有上万人分布在全市各乡镇抗灾能力脆弱的地区,但无一人伤亡,这是我们抗灾救灾的最大胜利,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肯定与表扬。二是林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开展迅速。从7月18日起,我局采取“分组负责”的方式,将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分成联系乡村灾后恢复工作组、林区秩序维护组、林区公路恢复组、产业生产恢复组、林业基地恢复组和募捐值班调度组等六个组,严格按要求搞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共投入280余万元,各项灾后恢复工作进展顺利。
(八)依法行政,慎用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增强意识守法,联系实际学法,做到秉公执法。在处理任何事务中都能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法制意识强。近三年来,我反复系统地学习《宪法》、《森林法》、《公务员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法律水平。坚持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并对下属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确保林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20**年以来,我局无一例林业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二是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要正确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离不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三年来,我始终做到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真正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不误时、误事。对于上级林业部门对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安排,都及时向人大汇报。经常与人大进行沟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及时倾听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和呼声,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都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和部署,按时完成。20**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办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到百分之百,确保了人大建议件件有专人办理,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九)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要求自己。我在工作中一直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在思想上求实,在作风上务实,不好功,不张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勤政上,自己抱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谋一行,钻一行,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各方面林业动态,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同时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各级支持,工作既不越权,也不失职,任劳任怨地干好本职工作,并坚持原则,规范运作,力求公平、公开、公正。在廉政上,时刻绷紧党风党纪这根弦,防止蜕化变质、腐化堕落,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从没接受过他人的红包礼金,没有参与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也没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勤俭节约,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加大生产性投入,三年来,在财务管理方面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二是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要求他们同样做到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也从未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私事、谋私利。三是切实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是带好班子,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争创优秀领导班子为目标,积极开展了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专题活动,领导班子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营造了只争朝夕的落实风气,树立起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其次是狠抓文明窗口及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局认真开展了“抓作风、树形象”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每年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委党校的有关领导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法制、警示等方面的讲课,组织学习《党员准则》、《纪律条例》等规章制度,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