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加强执法监督,实现监督制度化
作为政府法制部门领导,我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使内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一是由我起草制定的《塔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塔城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实行,在全市各行政机关内部建立起一种以法治和效率为核心的制约和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为改善我市行政执法状况提供了依据。二是更加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在我认真的指导审核下,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12件依法提出了审核意见,1件报地区行署备案,切实保证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依法确认了第八批由市政府所属6个部门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许可权限和职责范围。四是认真梳理执法主体及依据,确认了第一批共2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依据的梳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案件数量多、涉案范围广的特点。我带领法制办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制度上积极探索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新措施、新方法;另一方面在具体办案中坚持依法、依程序办理。每件案子都亲自把关,坚决做到无一超期,无一违反程序规定。今年共受理了5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撤销,2件维持,1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撤回申请。由于我市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地区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就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加强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
今年8月,我办积极组织全市3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地区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等。通过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作为法制办主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一是本人列席市长常务会议,凡遇到需要从法律角度解决的重要问题,都能认真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处理有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今年,在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长青路、闻琴路的扩建工程中,我任塔城市城市道路建设拆迁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协调各项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处理遇到的法律问题。担任了塔城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兼任塔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二是认真办理涉及政府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今年,我代理了涉及政府的2件诉讼案件、5件司法信访案件,在遵循合法、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处理,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完成市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塔城市创建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工作中,法制办作为政务环境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在齐巴尔吉迭千户牧民新村棚圈建设“一帮一”帮扶活动中,我亲自参与棚圈施工建设,并投入资金15000元,为牧民新建棚圈1座,监督建设棚圈1座,修整绿化带100米,参与道路清理等,确保了牧民新村建设任务的统一完成。在包村帮扶工作中,我深入到二工镇喀拉苏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使帮扶工作真正帮扶到位。在塔城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期间,认真做好二工镇喀拉苏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市、乡(镇)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还积极参与平安塔城创建活动,为创建平安塔城作出努力。
(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今年,共有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案80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交由市政府办理,由市法制办督办。为了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本着谦虚、严谨、实事求是及对代表们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件答复,我都从内容到格式认真进行督促审查,确保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准时交付人大和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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