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精神文化因素的趋势与保留。
少数民族的节日礼仪、风俗习惯、宗教仪式等属精神文化因素。旅游业的发展对宗教仪式、节日礼仪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原本只有在特定时间、场合并按传统内容和方式才能举行的仪式经过舞台化、程序化的包装,打破了传统的规定被出售给旅游者。而且,内容上也被压缩,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失去了原有的文化内涵。那么如何做到出售文化形式,但保存原文化的内在精神呢?应采取“分离”的措施,“分离”是指出售给游客的文化内容与真正存在本地居民间的文化形式相区别,以防止传统文化形式的内含价值受到扭曲削弱。把出售的传统舞蹈和仪式作恰当的修改,使其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意义。如大理的“三道茶”因其与深刻的人生哲理“一苦、二甜、三回味”相联系,成为大理旅游产品中的一重要的文化形式之一。旅游者荡扬在洱海上边观看歌舞表演,边品尝“三道茶”时,回味无穷,印象深刻。所以恰当的修改可以使民族文化得到加强与保护。
总之,开发云南民族文化旅游大有可为,但开发必须合理有度,只有保持民族文化的特色,才能使云南旅游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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