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此严峻的环保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要达到200天,综合污染指数明显下降;汾河、涑水河水质有所改善,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0%。这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环保工作目标,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为此,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六项主要工作:
(一)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刚才我已经讲过,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家明令取缔关闭或者限期淘汰的土小企业,虽然经过多次执法检查,但死灰复燃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是目前我市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群众投诉反映最多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要改善环境质量,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就无从谈起。今年省政府已经下达了全省第一批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名单,其中我们运城有80多家。对这80家末位淘汰企业,以及全市范围内所有存在死灰复燃隐患的“十五”小企业,特别是部分县(市、区)长期存在的小选矿、棕刚玉、耐火材料倒焰窑等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都要立即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彻底予以关停取缔。市政府已经决定,今年要组织环保、经贸委、监委、工商、电力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开展两次大的环保执法行动,对各县市完成淘汰任务、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给予黄牌警告,屡查屡犯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关停后擅自恢复生产的,要依法予以重处。对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要责令县市区政府予以取缔。对不能按时完成末位淘汰任务的,以及在末位淘汰行动中随意放宽执法标准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尤其是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编造数字、应付检查,甚至纵容、包庇、保护土小企业的政府部门和人员,更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今年是“十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的最后一年。省环保局已经下发了《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要求我市404家工业企业今年底要实现全面达标。这是我市今年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中心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限期达标、逾期关停”的原则,依法下达限期治理任务,认真做好辖区内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市政府要求,限期治理后仍然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了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以外,还要根据这些企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其进行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不得继续进行生产。在抓好全面达标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达标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严肃查处把环保治理设施当摆设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达标企业都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真正达标,绝不能让一些企业打着“达标”的招牌,继续污染环境。特别是黄河、汾河、涑水河沿线的几个县市,要把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排污单位的监控,对影响汾河、涑水河水质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安装在线监测仪,实现自动监控,严禁超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力争增产不增污,不欠环保新账。今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对包括三峡工程在内的30个重点违法建设项目和46家未完成脱硫任务的重点电力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查处,被舆论称之为“环保风暴”。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又刚刚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叫停,并进行了公开听证,这些迹象都表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正在不断得到加大。在此,我要给各县的同志们提个醒,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但千万不能饥不择食、饮鸩止渴,盲目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千万不要引进污染企业。我说这话绝不是言者无心,听者无意,随便说说而已。我们有一个县,居然把别的县取缔淘汰的土焦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引进,听起来几乎是个笑话,但却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事。如果我们对此熟视无睹,放任自流,让污染企业成了气候,污染一方水土,损害一方群众,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湖南有一个县,为了方便招商引资,撤掉了环保局,环保手续由政府办统一办理,结果造成污染企业大面积泛滥,最后县长被撤职。所以说,各县在项目的引进上一定要多听听环保部门的意见,坚决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