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正确看待成绩、名利和地位。树立正确政绩观,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职业与党的事业、尽岗位职责与尽党员之责的关系。作为执政党的党员,任何工作岗位都是党指派的,都是代表党去开展工作,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必须时刻牢记,是组织教育培养了我们,为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无论是在什么岗位上,无论取得什么样的成绩,离开了组织,没有党的教育培养,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一切成绩和功劳都应该归于党。
(三)要增强执政意识。
党员的执政意识强不强,是决定执政地位巩固与否的一个重要前提。特别是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我们要始终明白“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从而更加自觉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增强执政意识,在政治上要把关定向、维护大局。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什么工作,讲政治都是共同的、首要的责任。头脑中如果没有了讲政治这根弦,就谈不上执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重大决策和紧要关头,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不断提高把握大局、维护大局的能力。对于那些造谣诽谤、恶意中伤和不负责任的现象,我们要敢于斗争、敢于纠正,以保证我们的建设不受干扰,保证我们的事业不偏离航向。
增强执政意识,在工作上要做到勤政敬业、争创一流。执政是具体的,执政意识必须体现在现实工作中。每位党员和干部都必须明白,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权力,不仅是名誉和地位,更是责任和义务,是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的舞台和条件。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是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骨干力量,担负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把中央、市委的精神和要求与本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增强执政意识,在作风上要做到率先垂范、扶正祛邪。一个人的习惯和嗜好是存在于人们自身的道德资本,向善,可以“增值”,一生受益;向恶,就会“贬值”,祸及终身。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应该慎言、慎行。一个执政党党员,更应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经得起大是大非和大风大浪的考验,也要经得起小事小节的考验,小事小节中有形象、有影响、有人格。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许多都是始于个人的习惯、嗜好等一些小事小节,被人打开缺口、乘虚而入。面对改革开放中的各种复杂情况和多种诱惑,特别是在利益面前,首先应该想到自己是一名执政党党员,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自觉抵制“糖衣炮弹”的进攻,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高尚人格。
(四)要树立党员形象。
无论是增强宗旨意识、增强党的意识,还是增强执政意识,都是为了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树立党员形象,关键是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果说党员形象是外在的形,那么先进性就是内在的魂。外在取决于内在,灵魂决定形象。一定要牢牢抓住先进性这个魂!判断一个党员是不是具有先进性,是不是具有良好形象,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他是否做到了“平常时刻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是否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在群众中有好的口碑。
党员应该是群众的“贴心人”。要做到与群众心贴心,要让群众“我把心事全托付”,非常不容易,必须在平时多深入群众,和群众心连心、肩并肩,及时了解群众在想什么、干什么、愁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憎恶什么,成为群众的知心朋友,使群众有话跟党说、有苦跟党诉、有难要找党;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要求和实际困难,带着深厚的感情竭尽全力去办理、去解决,把实事好事办在群众开口之前,把思想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之中,千方百计地帮群众之所急,送群众之所盼,排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周围群众的身上;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有过硬的思想理论水平、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高尚的人格魅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党员信得过、走得近、靠得住。
党员应该是群众中的“一面旗”。“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这面旗是群众队伍的领路人,是引导群众前进的航向灯。这面红旗是否鲜艳,取决于我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体现得是否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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