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开展治理“三乱”建言献策活动
各校园要迅速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治理“三乱”建言献策活动。每所学校治理“三乱”建言献策不得少于5条,并于7月1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从6月30日至9月20日,全市教育系统将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三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30日至7月20日,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教育处罚方式及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各学校要组织自查自纠,突出治理重点,重点整治薄弱环节。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对校园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整治,加大对“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学校的卫生基础设施设备,为实现“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校园环境打下坚实基础。扎实推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组织督导督查、暗访,并曝光工作推进不力、“三乱”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探索巩固治理“三乱”成果、促进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的体制机制,以文明新风尚和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
(四)常态工作阶段:建章立制,保持常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讲文明、讲卫生氛围,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和直属单位要把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纳入本单位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与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集中治理“三乱”工作。
(二)加强宣传报送。各校园、直属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在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典型等上报市教育局环境整治办公室,市教育局将联系各级新闻媒体对卓有成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集中治理“三乱”是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是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园和直属单位工作督查及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各校园和直属单位要加强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各校园和直属单位要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