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街巷道路的维修养护工作,各办事处负责具体施工。
(6)负责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基建残土和垃圾污物等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相关办事处配合。
(三)街道办事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八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仍乱倒)的综合整治,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2、居民区、背街小巷、道路边沟内各类垃圾要全部彻底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无任何悬挂杂物,无白色垃圾。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街巷道路春秋两次集中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4、配齐卫生监督员负责督促、劝导管理社区居民将垃圾倾倒在指定垃圾点、垃圾箱,居民生活垃圾、污水两分开。
5、光宇办事处独立承担光宇小区的环卫工作及“三优”文明城创建工作;鹤兴办事处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垃圾清运人的垃圾清运和辖区街巷道路的保洁工作;东山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石头河两岸保洁工作,教育并制止居民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并把管护落实到人。
(四)区环卫站及蔬园环卫站
1、区环卫站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卫设施管理及垃圾箱维修,组织和管理辖区内垃圾清运,必须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
(2)城区6条主干路的清扫保洁。
(3)辖区内公厕的清扫和保洁及冬季清掏。
(4)无箱斗的垃圾点用砖混砌筑(即可防止垃圾散落,又可有明显标志防止居民乱倒)
(5)由环卫站各片队长负责监督社区居民是否做到 “六个禁止”。
(6)负责养护忠玉路和五采路。
2、蔬园环卫站
(1)负责鹤兴办事处环路垃圾的清运和保洁及三星社区所有的垃圾清运工作,必须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
(2)负责协同鹤兴办事处监督承包人的垃圾清运和保洁。
(五)各乡镇
1、本辖区内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基建残土和垃圾污物等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各村屯违法违章建筑情况比较严重,必须监管到位,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2、各乡镇必须有2-3个环境卫生治理样板村,主要干道垃圾清运保洁到位、达标。
(六)区民政局
负责对区内主次干道、街巷道路全面设置路牌,并保持路牌洁净完好。
为保证“城市管理活动月”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东山区“城市管理活动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xx。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意识,全民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强化我区居民主人翁意识,使全民都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让群众意愿在“城市管理活动月”中真正得以体现,使“人人都是城市的建设者,人人都是城市的管理者,人人都是城市形象的塑造者”。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把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认真落实好承担的任务,定人、定岗、定时、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和管理人员落实到位,确保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打扫。使“城市管理活动月”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强化机制、依法管理。制定《东山区环境卫生和道路管理办法》,建立检查评比长效机制,并且将街巷路养护和环境卫生与区政府下拨的卫生监督管理经费挂钩,每月例会评比一次,根据评比结果下拨卫生监督管理经费。评定档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档次,出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限期整改,发生两次,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调整,严重者免职。
(四)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活动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单位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到不等、不拖、不推诿,确保通过“城市管理活动月”活动,在一个月内使全区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面貌有明显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