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精神,促进我镇出生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今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确实保证此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免费供应叶酸增补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育龄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一级干预为重点,以补充叶酸增补剂为手段,整合资源,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科学干预,最大限度地降低全镇新生儿出生缺陷尤其是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通过这项工程的全面实施,逐步在广大群众中形成“关注生殖健康,重视素质育人,提高生活品质,崇尚科学文明,建设美满家庭”的社会主义生育文明新风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宣传教育。由镇医院、计生办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意义,宣传出生缺陷给新生儿、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重点宣传服用叶酸增补剂对预防神经管畸形及其它重大出生缺陷的重要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科普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育龄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掌握优生保健的科学知识,提高育龄人群自觉接受一级预防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搞好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对计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形成叶酸增补剂的宣传、发放“工作链”。培训可采用专业培训和例会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要培训到村、社区。
(三)确定目标人群。要明确服用叶酸增补剂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待孕妇女。通过调查摸底,确实掌握上述育龄人群的数量和相关个案信息,并按照设计表格做好筛选登记,明确供应叶酸增补剂的供应对象,并按月由村上报到镇计生服务所,做好需求计划,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明确发放渠道。由镇计生服务所牵头组织落实,卫生部门要协助搞好宣传、摸底、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五) 强化工作职责。计生服务所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划片包点,将叶酸增补剂的宣传和发放工作落实到户到人。要把药品送到待孕妇女手中,并做好个案登记。在发放过程中,卫生、服务所要有序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要建立随访服务制度,保证工作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增加育龄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
三、叶酸增补剂的使用
1、知情教育。在服务对象使用叶酸增补剂前,服务人员要积极热情地提供宣传咨询服务,让服务对象了解出生缺陷尤其是神经管畸形的危害,掌握使用叶酸增补剂预防出生缺陷的基本知识。
2、签订协议。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镇计生服务所或村级计生专干要与服务对象签订《自觉接受使用叶酸增补剂知情同意书》,发放药品要逐人做好登记,建立发放档案。
3、随访服务。完善随访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服药对象进行追踪随访服务,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对服药后出生的婴儿要逐个进行健康状况登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出生缺陷干预是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叶酸增补剂免费供应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出生人口健康发展,造福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领导组。由分管副镇长陈建华任组长,金万标担任副组长。领导组成员有:张和平、钱玉美、任巧红、戴宗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服务所所长张和平担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督促检查。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要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切实采取措施,保证落实。镇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领导组将不定期地对叶酸增补剂使用以及随访服务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搞好协调配合。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关联到众多家庭,是一项促进家庭和谐、社会文明进步的惠民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特别是卫生、计生部门要互通情报、资源共享、加强协作。民政、妇联等部门,都要从各自担负的职能角度,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实施方案》具体执行中有什么经验或问题,请及时报告。《实施方案》具体操作中有不清楚的问题或其他未尽事宜,由镇计生服务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