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宣传教育(5分)
完成总结推广劳务经济典型任务的得3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劳务经济2次以上的得2分,每少1次扣1分。
(八)组织保障(4分)
乡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有年度工作方案的得1分;与村签定责任状的得1分;为乡镇劳转服务中心年提供工作经费5000元以上的得2分。否则,上述各项均扣1分。
四、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1.乡镇主要领导重视,工作业绩突出的加3分。
2.协助组织阳光工程培训得力,得到县及培训学校认可的加2分。
3.为全县提供先进经验,作为县典型在县级大会发言的加2分,在县级以上大会发言或书面交流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报送信息被上级采纳的每条加1分;代表县里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加2分。
4.作为县部署的工作试点和召开现场会,其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分别加3分、2分。
5.村模式化乡镇建设村全部配齐微机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
1.全年有2次以上不能按时上报统计监测表和其他统计数据的减3分,不能及时按县劳转办要求报送工作信息的,一次减1分,不按时完成县劳转办交办任务的,一次减1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减3分。
(1)发现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恶性案件,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2)强行在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外出务工农民承包田,造成严重后果的。
(3)领导对劳务经济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工作长期没有进展的。
(三)否决项目
有下列行为、现象之一者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严重的要立案查处。
1.虚报劳务经济数量、劳务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劳务收入,造成恶劣影响的。
2.挤占、挪用、套取阳光工程培训补助资金的。
3.不落实农民转移政策,造成批量农民上访的。
4.对在年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奖惩办法
根据各乡镇考核结果排名,列入农口综合考核,由县统一进行奖惩。
Tag:工作方案,接待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格式,常用公文 -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