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4月6日—9月6日)。
按照整治的目标、范围和重点,由旗交通局牵头,公安、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联合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规范的运输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20**年9月7日—12月31日)。
根据整治情况和工作效果,各部门认真进行总结,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的组织领导,成立奈曼旗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相应组织和专门工作队伍。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旗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全旗运输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把治理整顿工作同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密切配合。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全旗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工作,要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依法行政。在具体工作中,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形象。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要及时上报,妥善化解。
(五)广泛宣传。在治理整顿期间,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对治理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努力营造依法经营、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对拒不服从管理,蛮横无理取闹的经营者要严管重罚,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