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每天至少保证2人工作
每天不足2人,少1人扣40元
少1人扣20分
12、工作不能失职
因工作失职造成的事故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40%承担责任。
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的扣10分,每增加1000元加扣10分计算。
商
店
售
货
教
师
1、按时营业
未按时开门或提前关门营业半小时以内每次扣15元,超过半小时至3小时的扣25元,超过3小时至1天的扣50元,超过1天的按每天50元计算
未按时开门或提前关门(半小时以内),1次扣1分;半小时至3小时扣3分;达3小时以上的每次扣5分。
累计请假20天以内找人代替的不扣,未找人代替的按每天40元标准扣。20天以上经学校同意有人代替不扣,学校未同意的作旷工处理。
请假20天以内有人代替不扣分,无人代替每天扣2分。20天以上,经学校同意有人代替不扣,学校未同意每天扣4分。
2、按要求搞好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每天至少打扫2次。
未按要求搞卫生,每人每次扣2元
每人每次扣0.2分
3、及时到岗,师生无反映。
未及时到岗,师生有反映的1次扣5元。
1次扣0.5分
4、不进行现金交易
进行现金交易1人次扣50元
1人次扣5分
5、每月应销售收入和实际销售收入误差控制在1%以内。
误差每超过1%扣20元
每超过1%扣1分
6、给采购人员及时反馈货物信息
未及时反馈货物信息1次扣20元
未及时一次扣0.5分
采
购
人
员
1、按需求进行采购、保证货物供应。
未及时按要求采购,影响销售的,每次扣20元。
每次扣2分
2、按要求建好台帐。
未按要求建台帐,掉一次扣分工人员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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