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建设业主责任,负责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养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县交通部门负责制订通行政公路改造的总体规划,编制全县通行政村公路改造的年度计划;制定通行政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标准;负责设计审批、招投标监督、开工报告审批、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国家(含省、市)补助资金使用等有关工作进行检查;争取上级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通村公路建设信息。
(五)县公路局和地方公路管理局负责各自管养路段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
五、资金筹集和优惠措施
(一)积极争取省交通公路部门的支持,确保补助资金到位。
(二)市政府每公里补助3万元,县政府每公里补助3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村自筹解决。
(三)通行政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单位要以大局为重,通力合作,全方位支持通行政村公路建设。
1、通行政村公路需拆迁的供电、供水、电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各管辖单位要无条件自行拆迁。
2、镇、村无偿提供公路建设的砂石料场。
3、自采材料镇村免收资源费等费用。
4、投标中心要免费进行招投标。
5、各有关部门免收县乡公路建设的县属规费。
六、技术标准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县公路建设筹资能力以及通行政村公路的交通实际情况,参照交通部县乡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和省交通厅的有关意见以及《河源市通行政村公路水泥硬底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一般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原则要求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并设置必要的会车段。水泥砼路面厚度一般要求20cm,特殊路段不得低于18cm,抗折强度不小于4.0Mpa(300#砼)。要求铺设厚度不小于15cm的5%水泥稳定粒料类基层。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不低于公路—Ⅱ级。
www.xuexue6.com 七、组织实施
(一)根据《公路法》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规定,行政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承担项目业主职责,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行政村公路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及其费用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三)行政村公路改造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设计。设计至少应具备路线纵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图,设计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报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四)行政村公路建设项目,一律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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