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部分地区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汕劳社函[20**]138号文)精神,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组织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部分地区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粤劳社电[20**]13号)和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组织联合转发的《转发关于开展部分地区纺织企业遵守劳动保障及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汕劳社[20**]138号)要求,通过宣传教育与检查,切实维护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和人身健康,创造公平贸易环境,提高纺织品一体化后出口应对能力,促进我区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 组织领导
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一位领导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经贸局、环保局等单位各一位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检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联系电话:xxx、传真:xxx)。区劳动保障局派出3名成员,其他成员单位各派1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三、 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纺织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2、企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企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6、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制度建立情况;
7、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8、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落实情况;
9、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遵守情况;
www.xuexue6.com10、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11、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
(三)采取自查与抽查的方式,在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涉嫌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抽查活动。采取查阅企业有关资料,查看生产场所,与员工个别交谈了解情况等方式,发现问题当即指出,责令企业做出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
四、 时间、任务及要求
(一)检查时间
11月8日至14日为自查阶段,联合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15日至19日,11月下旬接受市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二)具体要求
1、区经贸局于11月12日前提供全区纺织企业的名单,包括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布置自查及做好抽查安排。
2、检查企业不少于4家。检查中要按检查登记表内容逐项进行登记,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名。指定一位同志负责检查登记、资料收集、统计工作,并把检查情况汇总报区劳动保障局。
3、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违反劳动保障及环境法律法规纺织企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指令书,责令制订整改计划,妥善处理好存在问题,并跟踪落实处理。
五、 车辆安排
由区劳动保障局派一部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