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定,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建立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建立联席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区各基层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区初步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但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致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通力合作。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旨在从决策和执法监督的层面加强对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使各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实现统一协调、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金平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是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层次的协调议事机构,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和渠道。主要职责是:定期通报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推动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协调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处理;加大力度宣传并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三、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政府法制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19个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惜娇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分别由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和区妇联一位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并选派一名股级干部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不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区妇联承担。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召开全区维权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议题;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维权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监督、检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视并加强对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依法进行监督。
www.xuexue6.com 区委政法委: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的协调指导工作,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区委宣传部: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净化社会舆论环境。重视加强对广大女性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
区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审理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抚养、抚育、赡养、财产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做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公诉;注重刑事诉讼中对妇女儿童的特别保护,依法公正地做出处理决定;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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