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刍议
作 者: 肖 猛
随着国有大中型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全面实施和住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各大企业努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精神,在住房管理方面积极推进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看法。
一、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现状
国有大中型企业住房管理正从传统的行政福利型管理体制逐步向服务经营型的管理体制过渡。企业以积极主动的服务经营手段进行开拓型的管理,一改过去的消极被动的行政管理手段,增强了企业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和创新的活力,初步形成了业主满意、企业受益的整体良性循环。但是,由于受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住宅小区软硬件限制和传统的房产管理思想的影响,物业管理推进缓慢。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不健全。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就管理体制而言,还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传统的行政福利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其所谓的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由原来的企业管理部门改制的,只是换了一块牌子,可谓是“换汤不换药”企业并未将其推向市场。这些改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代表单位管房”,片面强调管理而轻视服务,或者维持低水平的服务标准。在这些部门,仍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他们打着保护“内部市场”的旗号,自我封闭、排斥先进、保护落后,单位产权的物业自行包办管理、排斥别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形成“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垄断服务局面,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水平得到发展和提高。
(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多数是原先房产管理部门的职工,有的是聘用的下岗职工,有的是本单位的职工家属。员工队伍呈现老龄化,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术水平低,女职工所占比重大,且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物业管理的基本常识,服务意识不够,不能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给物业的维修、服务、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再加上近年来的企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物业管理公司成为企业劳动力的“蓄水池”、“报废厂”,从业人呀员素质可想而知,真是令人勘忧、苦笑皆非。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物业管理当作是安置大量劳动力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因为大量用人,必然导致物业管理成本过高,为了养活这些人员,物业公司也只有提高物业管理收费,甚至乱收费、降低物业服务水准,这势必导致业主的不满。
(三)业主服务消费意识差。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传统的福利型管理思想根深蒂固。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受传统的行政福利性房屋管理思想的影响,尤其是下岗职工、离退休的同志,习惯于“建、管、修”全包的福利管理模式。“享受服务多多益善、交钱服务,那可不干”。他们骨子里认为住了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的单位福利房,一直无须交纳管理费,而现在住房管理实行社会化、货币化的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一些业主住户一时难以接受或很不理解,自然对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存有抵触情绪。其二、把物业管理公司当成一个无所不管的“小政府”、一把无所不管的“万能钥匙”。一些业主认为:我既然把物业管理费交给你们了,小区里面不管什么事都要找物业管理公司,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物业管理公司不管,我就不交物业管理费。其三、“搭便车消费”倾向严重。既让别人去争取利益甚至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而自己做享其成。目前,花钱买服务虽已普遍得到共识,但仍有不少人是采取一种观望态度,对物业服务的消费意识仅仅停留在意识形态上而不落实到行动中。以采暖费为例,一些业主认为:反正是集体供暖,估计没什么问题。因此坐享其成,而且心安理得。供暖季节业主们在家感受着温暖而此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在为没有交齐供暖费而发愁。
三、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新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市场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通过参与市场的平等竞争,确立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市场化。这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有利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降低服务成本。国有大中型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要想健康有序的发展,应尽快改变企业内部人员搞物业管理的办法,使其在市场经济中学会生存之道、寻求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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