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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消费麻烦、纠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计量器具的管理,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制止缺斤短两现象,让消费者放心。
对于销售者的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早在1993年10月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内贸易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零售商品称量计量监督规定》,主要对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的计量负偏差等进行了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年4月19日发布《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证。
现实中,销售者的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零售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结算量不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二,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时,其实际量与结算量之间超过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对销售者的上述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要有基本的保护意识,尽可能多掌握一些生活知识,使自己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避免更多的失误。以下是识别电子秤作弊的方法。
电子秤作弊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
一是垫角法。秤放不平则不准。为了坑害顾客,有的商贩故意将桌子放斜,或是用硬币、纸板垫高秤身一角,造成缺斤短两。
二是连盘出售法。商贩有意不将秤盘放在秤上,待顾客购物时,按上单价数字后,再将放有商品的秤盘放在秤上秤量,结果盘的重量也就成了商品的重量,计算在价款之内了。
三是留底数法。空秤时字幕应该全市零,但有些商贩却在左面重量的数字中先储存一定的底数,顾客购物时,那先储存的底数,也就连同所购商品以并记入了价款。
四是冲击法。空秤时将商品重重丢进秤盘,冲击力使秤的重量数在一瞬间被人为地加大,待顾客还未来得及细看时,商贩手快嘴快已将商品拿起,随口报出价款。
五是遮字幕法。有的商贩故意将商品等物堆于电子秤的字幕前,使顾客看不清字幕上的单价,然后信口开河、乱报重量和金额。
为了防止少数经营者在秤上作弊,损害自己的利益,消费者在购物出发前可把随身携带的较重物品(如钥匙串等)在标准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月日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集贸市场的主办者要设立公平秤)秤一下,作为一个验证标准。如果购物时怀疑秤不准,可以用此秤秤一下所带物品的重量,如果显示的重量与所知道的不符,那么这秤就有问题。总之,一旦发现个别经营者的计量作弊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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