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更新工作理念,优化服务手段,提高工作绩效。创建工作不可能仅仅体现在一时一事上,要使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就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按照今年总结创新的根本要求,我分局对现行的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的运作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侧重对税收服务的理念和方式进行了整合,努力构建一种新的既文明规范而又充满活力的税收服务体系。一是逐步建立依法服务的税收服务机制。今年以来,我们对税务机关依法应作为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特别是对涉税事项受理后调查核批的时限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有的事项受理后未及时核批,如部分民政福利企业申请的先征后返退税未及时或足额核批到位。有的虽在规定时限之内,但由于调查时间较长,客观上仍然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如部分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也有因上级机关确定的管理方式不尽合理而影响纳税人权益的事项,如个体定期定额户开票征税与定额分离问题。有的属于政策掌握不够准确或规范,如不足起征点户用票及用票后税款结算问题。其它还有税款征收方式的确定问题,如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有的只考虑统一性,未充分考虑个案性。经过认真梳理,我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分局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及时向上级局进行了请示。二是进一步深化税收服务的内涵,拓展税收服务的外延。为切实提高税收服务的质量,我们在依法服务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不断丰富税收服务的内容,深化税收服务的内涵。首先,在服务上,注重体现人本主义,要求工作中态度要亲和,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得当,解释问题要耐心细致,处理问题要切合实际。其次,坚决克服服务工作中的机械主义和教条主义,增强服务工作的灵活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如纳税人在分局正常营业时间以外需要办理的有关涉税应急事项,可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由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延时服务。对个案中出现的一些政策性问题,及时向上级局请示,不推诿、不扯皮,不使纳税人为难。再次,注重提高服务的效能,特别是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该征的征、该免的免、该退的退。今年1-7月份,分局共办理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44户次,退税款775.34万元;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6户次,退税款45.31万元;办理自营出口退税10户次,退税款2208.65万元。经调查核实,认定个体不足起征点户143户,办理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开票23户次,并对下岗再就业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及时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此外,分局还积极实行善意提醒服务,对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自我纠正,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在拓展税收服务的外延上,我们着力推行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所谓“点”,主要指办税服务厅窗口。窗口的服务力求做到文明效率、公开简便并严格按照上级局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规定运作,通过设置纳税人服务区及推行纳税人自助服务方式方便纳税人办税,使纳税人切实感到“走进国税门,亲如一家人”。所谓“线”,即条上工作,主要包括纳税人申请办理的逐级报批事项。线上的服务充分注重及时性、依法性以及坚持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对纳税人依法申请的报批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调查从速,核批及时,落实不打折扣。所谓“面”,即责任区管理工作。我们要求责任区税收管理员要保持与管户的正常沟通,实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经常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帮助辅导帐务,提供市场信息支持,以及帮助纳税人及时处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操作故障等。另外,分局还将责任区层级监控管理与责任区税收服务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层级监控,及时发现纳税人在成本核算及其它企业管理事项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四、坚持四个结合,确保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分局”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与岗位竞赛紧密结合。在受理、调查、核批等不同岗位开展不同内容的质量竞赛活动,以工作质量考核为重要指标,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争做“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开展评选“岗位服务标兵”活动,树立身边典型,鼓励大家向先进看齐,向先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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