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改革的基本情况
1、按照机构专业化分工的需要,配合机构改革的要求,在市本级和县(区)局都设立了办税服务厅、属地分局(市局为直属分局)和稽查局,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分离,相互协作;在征管质量考核方面,将征管“六率”在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门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考核工作到位。
2、在市、区设立一级稽查制度,设立市稽查局统管市本级和渝水区、仙女湖区以及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在分宜县单独设立稽查局,管理全县的税务稽查,市局稽查局负责对县稽查局的业务进行指导。各级稽查局从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规范了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经过两年的运作,在打击偷逃税方面取得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初步显示了一级稽查的整体优势。同时,我局在稽查业务改革方面,积极尝试了稽查准入制度、稽查约谈制度、稽查辅导等,赢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3、进一步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在狠抓了分宜县地税局湖泽分局、渝水区地税局罗坊分局、仙女湖区地税局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铺开,按照“摸清税源、民主评税、自行申报、委托代征、微机管理、集中稽查”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到位。改革成效十分明显,一是征管基础更加扎实;二是征管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三是纳税人纳税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1、在全市地税系统,包含四个县区、三个直属单位以及县区的所有农村分局都使用了省局的ltax2000征管软件,并且对其功能进一步完善,对逾期未缴税款的纳税人,自动计算滞纳金,强化了滞纳金管理制度。基层业务人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也大为提高,为省局核心征管在我市顺利上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通过与市工商银行的合作,从20**年4月开始运作,9月正式启用多元化申报工作,目前已有1543户纳税户纳入入电子申报范围,极大地方便了征纳双方的税款申报征收工作,信息化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我市城区纳税人可选择采取上门申报、网络申报、银行网点批扣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缴税,简化了工作程序、方便了纳税人,可节约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3、市级已经建立了局域网,将市局各相关科室和市局各直属单位以及县(区)局连接起来,实现了信息共享。正在着手进行广域网建设,准备把各县(区)局以及农村分局(所)全部连接起来,并与政府网实现对接,其中渝水区局已经率先将各基层农村分局全部连接起来,实现区一级信息共享。
4、在购进电脑方面,我局也尽量优先满足征管一线的需要,满足征收开票的需要,直接用于征收开票的计算机已有44台。
五、征管制度建设和征管基础工作方面
1、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一系列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具体如《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饮食业税收管理办法》、《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改制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办法》等,规范了税收征管,明确了税收征管范围,堵住了税款流失和争抢税源的现象。单项税种征管方面,我局针对总局和省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印花税征管办法》、《土地增值税征管办法》等单项征管办法,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避免了全市执行不统一的现象。
2、实行户籍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我局制定了《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户籍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必须重视本辖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成立户籍管理小组,每个户籍管理小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户籍管理员组成,从内部、外部信息库获取信息,同时加强对正常户和非正常户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漏征漏管户,并将户籍管理责任具体细化到户管员,建立健全了片管制和日常巡查制,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出现“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局面。
3、建立并规范了征管基础十项底册。早在20**年,我局为了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实际税源情况,加强并规范我市征管基础工作,我局设计并印制了《地方税收结构情况底册》、《纳税单位税源情况底册》、《有证个体户分户税源情况底册》、《农村税收税源情况底册》、《车船使用税及营运车辆税收情况底册》、《文化娱乐业税源情况底册》、《企业所得税税源情况底册》、《个人所得税税源情况底册》等十项基础工作底册,全面掌握我市税源情况,20**年度和20**年度,各单位根据本辖区的税源增减变化情况,每年都做了适当的调整,保证征管基础十项底册准确反映我市税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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