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起,学校开始了“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三五”普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同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学校管理、建设文明校园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构想,依法规范教学、科研、管理和各项经营活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护教职工利益。为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学校从1996年起,每年5-6月举行一次“法制活动周”。“活动周”由党委宣传部、法律系、法学所主办,法律系学生会、法学社积极参加,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法制讲座、专题报告、普法调查、普法下乡、模拟法庭、法制沙龙等活动,收到良好效果。沈阳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广了“法制活动周”的做法。1997年12月我校被评为沈阳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针对我校是综合性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力较强,校内学术活动、文化活动频繁的特点,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家教委就加强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决定,落实历年来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从1990年起,我校是每年参加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100所高校之一,是省属高校惟一的一所。我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1990年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陈引颖参加全国高校第一次党建工作会议,1991年、1992年、1993年、1995年党委书记冷绍哲连续参加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1997年党委书记张述禹参加了第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会上汇报了学校党建情况,扩大了学校的影响。
根据高校党建会议精神和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党委于1992年作出了《关于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和统一管理的具体意见》,共10条;1993年11月30日,党委又作出了《关于加强校园宣传文化活动管理的暂行意见》,共六6条。这两个《意见》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教委联合发布的1990年第19号文件的精神,规定“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对全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文化建设负有指导责任”。针对我校实际,《意见》对出版社、学报、高等教育研究、校报、内部资料、宣传栏(板)、学生社团、报告讲座、广播影视等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利用宣传舆论工具从事商业宣传或进行其他商业性活动。两个《意见》的下发和实施,对保证校内宣传文化活动方向正确、高雅文明、生动活泼,对学校舆论工作和宣传活动井然有序、健康发展,都起了良好的作用。
为贯彻全国和辽宁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精神,党委于1994年4月15日召开了我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党委提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指针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用这个根本指针指导全部工作,保证宣传思想工作的正确方向。会议明确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是: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和师生员工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首要任务;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②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宣传工作;④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改进宣传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党委十分重视《辽大校报》的建设。1993年《辽大校报》由原来的铅版印刷改为胶版印刷;其质量得到提高。1996年7月15日,党委书记张述禹对《校报》批示,要求《校报》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党委、行政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尤其是要利用好第一版,要写好“评论”。1997年,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和省教委整顿内部资料通知的要求,经批准,校报更名为《辽宁大学》,其办刊宗旨不变。1998年1月,《辽宁大学》第l期正式出刊。此外,还加强了学生社团和学校内部资料的管理。截至1997年年底,全校有学生社团42个,各种内部资料17种。
五、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www.xuexue6.com版权所有
1990年以来,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相继作出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和高校“文明校园”建设的决定;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学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定,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1996年10月至1997年1月,党委组织力量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调研,以此为基础制定《辽宁大学1996-200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于1997年3月6日下发实施。《规划》确定了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确定“九五”期间主要开展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的思想理论建设,以“三盲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以“两课”为主渠道的德育建设,以树立良好校风为中心的校园文化建设。本着长远目标与当前任务相结合,《规划》决定1997年我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重点抓好10件事:①开展读书学法活动。组织全校师生重点学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邓小平同志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观看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②开好邓小平理论课。编写1部教材,出版1本论文集。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和“辽宁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②优化环境。治理“四乱”:禁止乱贴、乱画、乱放、乱扔;管理好“四门”:两个南大门和东、西两个大门;全面改善卫生状况,对旧楼粉刷、喷涂,使校园环境有明显改观。④在新图书馆内建设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和辽大文库。⑤修订干部、教师、工人职业道德规范。机关继续开展“公仆杯”竞赛,切实转变服务思想,转变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教师为人师表,规范教学;后勤开展争创“文明窗口单位”活动。⑧抓好学生“文明礼仪建设”。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教室等公共场所不吸烟,做到不酗酒,不讲脏话,杜绝不文明行为。⑦建立1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⑧制订校园整体建设规划,全面完成家届区同教学区隔离工程。⑨建设校园文化设施。设立lo个信息栏,制定代表辽大标志的徽章,统一校内各单位牌匾。⑩重点建好“两条路”、“五个景点”。“两条路”:一是自理化楼到数学楼的南苑绿色林荫路,二是自出版社到3食堂的教学科研文化信息路。“五个景点”是:惠星楼广场、鲁迅广场、五洲园、百花园、树惠亭。为落实这些任务,还编制了《辽宁大学1997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确定了建设项目、目标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学校加强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总体上是“软件”、“硬件”一起抓,突出“软件”,推动“硬件”,校园环境和师生精神面貌得到改观。到1997年底,除历史博物馆和自然博物馆等需要跨年度建设外,其他各项任务均已完成。省、市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十分满意。1997年9月10日,我校被沈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沈阳市“文明单位”称号。10月20日,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委组成“文明校园”建设检查评估团,对我校校园环境、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和校风校纪、宣传舆论工作等进行综合检查,对我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和迎接检查评估团的准备工作给予肯定和 高度评价。当年我校被授予辽宁省首批“文明校园”称号。1998年,我校又决定就精神文明建设做好10件事。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各方面的好评和肯定。1998年4月11日,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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