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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调研报告
我乡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职人员,积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好服务。现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廉政教育的现状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定位准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的“十六大”依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而提出来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重要制度,是党的政治纪律,这项制度体现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向纵深发展,无疑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准确定位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由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的制度。 近几年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之所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果。
二、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亿万人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新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层次,也是检验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不满意的重要方面。特别是乡、村这一层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基,上连党政,下连群众,几乎整天和老百姓在一起,工作离不开老百姓,生活离不开老百姓。从一定意义上讲公文写作,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和作风,代表、反映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作风和形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群众就拥护我们。反过来,作风粗暴,甚至违法违纪,坑害群众利益,群众就会骂我们。大量的事实证明,目前我们基层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是值得信赖的。但是,也确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淡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不强,放松对自已的要求,有权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群众面前作威作福,甚至欺压、坑害群众,给党和政府抹黑。如果不加强农村基层学风廉政建设,不抓反腐败,那些少数不按政策办事、欺压老百姓的人得不到及时处理,消极腐败现象继续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干扰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2、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同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加强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措施。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因此,我们不能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为地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也不能相互替代。在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能离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去孤立地研究反腐败的措施方法,要站在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贯彻执行,党员干部的作风能不能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能不能密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能不能进一步增强,来看待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