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监察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逐步形成廉政责任机制,预防机制、监督机制。较好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了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保障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大事来抓。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逐步建立了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行风建设。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组织测评、明查暗访等多种渠道,敞开大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跟踪督查整改。严格队伍管理和强化纪律监督,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环保总局“六条禁令”和江苏省环保人员的“十条纪律”以及盐城市党政机关“五条禁令”、盐城市党政机关干部“四条禁令”、江苏省党政机关禁酒规定,全面推行文明办公优质服务工程,努力提高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环保系统良好风气的形成和整体形象的提升。
二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结合,开展三项教育,做好四基工作,即把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一条主线来抓;将落实《纲要》与环保具体工作、阶段性任务,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开展法规道德教育、廉洁自律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可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认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年,在县委与我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的局面。
三、重点重抓,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本局系统实际,重点重抓,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第一,重点重抓“五醒保廉”活动:一是自醒。以支部为单位,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照检查日活动。二是点醒。通过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广角度、多途径、全方位地调查摸底,考察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或苗头后,开展廉政谈话。三是警醒。每周五下午正常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电视片。四是提醒。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五是促醒。对在以往的工作中违反过党政纪规定并受到查处的同志,倾心做好“真情回访”,帮助他们正确对待“污点”,努力培植“亮点”,不断放大“闪光点”。第二,重点重抓“廉政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全系统干部职工按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一般执法人员等不同层级,每人每月分别向“局廉政保证金账户”缴纳180元、140元、120元;工作中,如果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扣除个人全年所缴纳行政执法廉政保证金20%至60%的处罚;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将给予当事人扣除个人全年所缴纳行政执法廉政保证金100%的处罚;恪守执法纪律,秉公执法、廉洁执法的,则在下一年六月底前,返还当事人个人全年所缴纳行政执法廉政保证金的全部,并且给予当事人个人全年所缴纳行政执法廉政保证金1倍的奖励。第三,重点抓好现场监察和“三产”排污费征收的督查。今年,我们对现场监察和县城“三产”排污费征收这两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进行了认真督查。通过督查,我们发现射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132家污染源现场监察累计1127频次,程序比较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现象,但是现场监察记录不详细,有漏记、补记现象;县城“三产”排污费征收工作中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存在收费不开票现象,但是“三产”排污费测算不规范,征收依据不充分,实际征收覆盖面不全,存在漏征、少征和未及时征收现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局务会成员及时作了专题研究,提出并且落实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规范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