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司法为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今年以来,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7件,调解成功率达95%,预防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6宗,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起,全区没有发生一宗民转刑案件,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狠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居委会改为社区工作站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民调工作职责,在司法所量化考核标准中把民调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建立例会、学习、统计、培训、纠纷排查、纠纷调处登记、回访等制度,使调委会的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狠抓“警民联调”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与构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全区社会持续稳定。今年,与盐田公安分局以文件形式联合下发了《盐田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深盐司[*]2号),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受理矛盾纠纷的渠道,将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根据“首善之区”三年规划,“警民联调”专职调解员的经费由各街道的综治经费中开支,使得人员、经费得到保障。我们面向全市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派出所招聘2名,全区共招聘8名。招聘的8名专职调解员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5岁,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的4人,律师1人。7月19日至7月21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一期新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前培训学习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等综合素质。全区10名警民联调调解员经过岗前培训后,于8月份正式上岗。8月以来,各警民联调工作室共调解纠纷189宗,调解成功率达97%。
3、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上报制度,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将民间纠纷的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定期组织,形成了定期排查制和纠纷快报制。坚持民间纠纷每十天排查一次,每月上报一次,重大矛盾隐患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创建“民主法治文明社区”,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推进构建“和谐盐田”,结合综治、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了“民主法治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了《盐田区“民主法治文明社区”建设标准》,按五有六化的要求,抓好落实。在各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试点,在工作开展中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三)深入持久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今年我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采取联动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进社区开展活动外,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以各司法所为主,牵头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形式上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各司法所切实做到每周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过程中主动与其他部门的进社区活动相结合,形成合力,扩大影响;还注意活动时间的适当性,尽可能选择在星期天等公休日开展活动。通过上下联动,使老百姓在辖区内就能得到法律服务。
(四)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抓好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今年侧重抓好司法所的绩效考核工作,除严格执行市制定的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考评办和《盐田区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考评表》的要求,逐步规范了司法所建设。11月23至24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对沙头角、海山和梅沙三个司法所进行了考评,对照《深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给予逐一打分,并都作为一级司法所推荐名单上报市司法局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五)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针对区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区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确保机构落实,人员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把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到每个具体安置帮教对象身上,继续完善各项帮教措施,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卡,及时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近3年全区共接茬刑释解教人员7名,其中刑释人员5名,解除劳教人员2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达85.7%,无一帮教对象脱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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