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和谐”连用。“八音克谐”是多种声音(音律)的协调、谐和,也是多样性统一的意思。“谐”与“和”同义,两个字叠加在一起,就强化了“和”这个概念的辩证性,突出了它是包含着差异、矛盾的多样性统一的意义。如前所述,“合”有合异为同的意思(至少有这么一种理解),与“和而不同”的“和”并不完全同义。“合”与“和”两个概念只有部分意义重合,“合”还有汇合、合并、相同等多种涵义。“和合”或“合和”连用,不但模糊、弱化了“和”的辩证性,而且还容易产生误解和歧解。人们自然会提出问题:“和”与“同”是相异的两种同一性,“和”与“合”怎么就变成一回事了呢?
中国古典文献中确实有“和合”、“合和”的提法,数量也不少,但“和合”并不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概念、范畴,在哲学史上也没有产生过重要影响。《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韦政通、冯契等人主编的中国哲学辞典中都没有“和合”这个辞条,而有“和”、“和与同”(“和同之辨”)、“和而不同”、“中和”等辞条,说明它不如这些概念、范畴、命题的哲学意义明确,使用范围广和影响大。
我赞成对中国古代的“和合”思想加强文献学的研究和意义解读,但不赞成轻言它为我们的和谐社会理论、和谐文化建设提供了哲学根据和理论基础。在我看来,它是不是中华传统和谐文化的哲学根据和理论基础还是一个问题。
三、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阶级对抗的社会本质上是不和谐的,对那个时代的社会和谐思想要做具体的阶级分析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一个重要论断:“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大家都知道,和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目标,但是,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可能达到这个理想目标,所以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其基本特征。建立在阶级剥削与阶级压迫基础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在本质上是不和谐的,因为没有社会平等、公正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那个时候也有一些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一是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与追求,二是统治阶级为了掩盖社会不和谐的现实而制造的关于“和谐”、“安宁”的假象,实际上是对人民的欺骗。
有人喜欢用故宫的三大殿取名为“太和”、“中和”、“保和”来说明中国古代崇尚和谐的政治思想。大家知道,清顺治二年(1645年),当时的最高封建统治者将故宫的三大殿改名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将三个宫门改名为“太和门”、“协和门”、“雍和门”。与这“六和”相应,又将皇城的六个城门命名为“天安门”、“地安门”、“东安门”、“西安门”、“长安左门”、“长安右门”。“六和”配“六安”,可谓“六六大顺”,象征着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我们都知道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期望达到的“长治久安”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建立在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基础之上的。毋庸讳言,它是建立在对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进行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基础之上的,最高封建统治者的和平、安宁是建立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极不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基础之上的,显然那并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对封建统治者的这种“和谐”思想应该怎样评价?对破坏他们和谐、安宁的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应该怎样评价?这是研究者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四、“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宇宙的普遍规律,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理想追求,世界各民族文化中都有崇尚和谐的思想,不能简单地说中华文化是和谐文化,西方文化是斗争文化
有的学者在阐扬、表彰中华和谐文化的意义和价值时有点绝对化,认为崇尚和谐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崇尚斗争是西方文化的特点。其实,“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世界各民族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对此都有一定的认识;和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追求,世界各民族文化中都有一些崇尚和谐的思想。以古希腊哲学为例,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提出“美是和谐”的哲学家,他认为宇宙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和谐起于差异的对立,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柏拉图提出了“公正即和谐”的命题,他把自己设计的理想国称为一首“和谐的交响曲”。被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的赫拉克利特提出了“对立和谐”观,他说自然“是从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从对“和”(“和谐”)这个概念的把握来看,中西辩证法在源头处就有一些相似点,即都是把它理解为包含着差异、矛盾、对立的多样性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