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建教育行业新风。一是强化创建措施。各校要充分利用教师座谈会、家长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教育情况通报会等形式,了解社会各层面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认真查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是加强行风监督。充分调动教育行风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抓好信访工作。各学校、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基层信访和初信初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全年全区中小学无重大责任事故。
3、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检查、汇报、考核、测评等制度,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三是经常深入基层,大兴调研之风,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抓好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创建措施
(一)领导重视,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党政工团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各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一把手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建,形成合力。要加强与社会和家长的联系,主动征求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达到提升文明水平的目的。要加大创建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教职工和青少年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效果。要充分调动党政工团组织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适应师生需求的创建活动,通过文明处室、文明标兵、文明少年等评比活动,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构建创建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好党、团、队活动和政治学习等载体,组织干部师生认真学习领会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内容,了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形势。充分利用好板报、网站、简报等宣传阵地和班会、主题队会等形式,使广大师生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大力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要切实重视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使点上的经验在全区学校推广,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单位要把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内部督察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社会监督。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本规划制定200*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并于4月15日前报教育局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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