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基层纪检组织工作要点
20xx年,我区基层纪检组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组织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今年下达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要参加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等工作的监督。注意监督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本身是否科学、可行。
(二)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情况、关键岗位的监督。督促所在单位按程序开好20xx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发现本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三)加强对机关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通知》(攀东整办[20xx]1号)文件精神,监督检查以 “创建高效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建设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顺利推进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建设“四个东区”的奋斗目标,圆满完成我区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以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等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过学习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任务,扎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墙报、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一是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要按照《20xx年东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攀东纪[20xx]3号)的要求,通过辅导讲座、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 。全年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得少于四次,观看警示教育片二部。二是完成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牵头任务。按照区纪委《关于东区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攀东纪[20**]7号)的要求,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三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区纪委开展的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
(三)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按照攀东委办[20**]22号《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级纪检组织要全面推动我区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六进”活动。通过制做廉政警示牌、举办失职、渎职讲座、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观看廉政教育片、廉政文艺演出等形式,营造廉政氛围,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一是各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利用攀枝花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及勤廉兼优的先进个人,全年党报党刊采用全年不得少于1篇。二是加大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和撰写调研文章的工作力度。基层纪检组织要积极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纪检监察信息、撰写调研文章,基层纪委、纪工委全年上报信息不得少于6篇,撰写调研文章不得少于2篇;纪检组上报信息不得少3篇,撰写调研文章不得少于1篇。
三、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初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年终要有总结。积极协助本单位党(工)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成年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