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控制各类事故。其控制指标为“双零”目标,即事故发生率为零,死亡人数为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社会消防、食品药品、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等组织网络,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社会消防、食品药品、道路交通、产品质量专(兼)职协管干部,企业健全安全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筑牢安全监管第一防线,安全监管实现规范化,企业安全管理实现制度化。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评先表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各村(居)委员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安全值班工作。深入开展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成立社会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2)基本消除农村“三无”车辆,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底数清,情况明;
(3)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标志、标线、限速标志、警示标志等各种交通安全设施,设标志率达到90%以上;
(4)农村非客运车辆载客和客运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全面开展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6)积极探索发展乡村客运的新路子,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7)农村广大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8)农村客运公司管理规范,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七、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辖区经济特点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活动,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产品质量工作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9)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认真制订方案,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落实好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八、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把住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
十、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村(居)民委员会、辖区有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抓好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经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十二、按期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整顿关闭末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十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
十四、地质灾害治理、汛期安全措施监控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