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抓好浙委[20**]10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全力做好县级供销社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加强督促协调,做到平稳过渡,确保年内完成这项工作。根据各级联社纳入财政管理体制的新情况,研究社有资产管理、开展经营活动和系统考核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继续加强对基层社建设的指导,争取发展条件,巩固供销社发展基础。二是加强财政扶持资金争取、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做好20**年度财政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工作,建立项目库,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扶持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抓好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落实工作。根据各地消化计划实施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好预算,争取20**年全省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基本落实到位,指导各地合理安排挂账资金。四是加强监事会工作,逐步理顺社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努力提升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五、不断加强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一是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新合作服务,转型升级增效,推进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供销社科学发展以及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二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浙江经贸学院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抓好绍兴贸易经济学校申筹高职和新校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属院校和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的有利条件,抓好店长、社长(主任)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20**年完成各类为农培训5000人次。三是积极参与全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信访和老干部工作,认真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共同营造和谐发展的环境。搞好省社本级庆祝建国60周年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