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加强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公安干警由18人扩编到现在的54人。6个基层派出所现已有4个达国家标准,2个达自治区标准,林业公安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大,共破获各类案件4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同时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精神,为森林公安纳入政法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从20**年开始,我局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相关决定精神,将国有林场改革纳入了林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具体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完成了全旗国有林场改革前期调研摸底和初步改革方案制定工作;
二是将国有林场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解决了林场职工老有所养问题。结止到现在,林场职工投保率已达60%,预计到20**年底能够达到80%以上。
三是加强了国有林场基础建设,。。。。所有这些都给林场的发展带来了生机,深得职工群众的称赞好评。
(四)党建、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两年来,林业局党组(党委)在旗委、旗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等各部委的具体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三级联创”“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系列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了林业系统党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本着抓好党建促生产、抓好生产促党建的原则,在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1、加强组织建设和行风建设,以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
两年来,林业局党委十分注重组织建设和行风建设。在组织建设方面以班子建设为主,一是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二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面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约机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林业局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重大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部集体研究决定,有效地避免了“家长制”、“一言堂”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班子团结,促进工作开展。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本着对林业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同志间的了解,使林业局党政班子始终保持团结合作,务实高效的良好势头。四是,加强行风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首先认真学习解读和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审批制度,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推进了依法行政重在服务的工作进程。不断深化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使财务管理体制和资金使用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其次是加大了种苗销售管理,从控制苗木质量,苗木数量入手,严格杜绝人情苗的销售使用,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第三是全面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林业局政务公开,达到了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具体,公开效果透明的目标。
2、坚持廉洁从政,推进廉政建设。
近年来,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林业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环节来抓,在高度重视教育和防范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了廉洁从政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一是落实廉政建设目标化管理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廉政建设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组织上保证了深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二是明确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党政“一把手”在落实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总责的主体意识,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和各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做到了履行职责有规定,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更加明确。四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经常性宣传和强化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身既是党内监督的主体,也是党内监督的对象,增强了党员干部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五是加强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着重解决了在实践党的宗旨和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共产党员的具体要求,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六是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格纠正落实政策不到位和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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