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变了干部只是被动考核对象的传统认识,确立每个干部都是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者的民主管理理念。考核既关系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对整个分局的工作环境和将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整个绩效考核办法不能只由上级制定、下级执行,而是应该扩大制定过程中的参与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由全体干部共同确立考核的目的、项目和标准,消除干部对考核的抵触。
二是改变了以往考核奖金按“平均主义”分配的习惯思维,彻底确立“按绩效分配”的意识。奖金如果只是平均发放而不是根据干部的实际工作状况,只能是用名义上的公平掩盖根本上的不公平,事实上也是对干部工作实绩的漠视。而这往往是大多数干部反映比较强烈的。
三是改变了以往干部考核只能以定性为主的传统认识,确立了干部绩效考核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做法,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自动汇总与人工考核的结合,得以更加科学、合理地对干部工作实绩予以评价,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干预。
四是改变了考核只是单纯负面处罚的传统认识,确立通过绩效考核营造正向激励氛围的观念。考核结果在奖金发放、干部任用和培训学习等效用上的兑现,既是一种对干部工作状况的确认,同时也是在确认的基础上,对干部以后的努力方向形成一种目标明确的激励导向,使考核上升为分局日常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通过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提高整个分局的团队工作效能。
三、扎实推进,确保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可行
为了确保整个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开,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充分依托计算机网络和WGIS等软件,分别按照制定考核目标、明确岗位责任和个人职责、确定工作项目分值、工作绩效测定、兑现考核效用及信息反馈等六项内容,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三级绩效考核模式。
在制定绩效考核目标方面,我们结合对以往考核方式的辩证认识和各级干部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要求,明确提出:新的绩效考核办法,一是要实现对干部绩效中关键指标的科学、公正评定;二是要实现与干部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三是实现干部工作成果与存在不足的明晰化,为干部个人和分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依据。
在明确岗位职责方面,我们在前一阶段制定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提出首先要针对三级考核要求,明确科室工作范围和事项。这既是一个理清职责的事情,同时也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的过程。我们先由干部个人梳理,再由科长汇总归并,提出了涵盖全科工作内容的事项。其中一科共92项,二科90项,三科24项,四、五科各57项,外税科59项,办公室30项,全分局共409项。其中通过CTAIS、WGIS等软件系统自动取数的占58%,需要人工统计的占42%。思想政治工作、文明服务工作、信息宣传报道等公共项目则由办公室统一制定。
在确定工作项目分值上,我们将每个工作项目的分值分为数量与质量两个部分,其中数量的单位分值与完成工作所需时间、难易程度成正比,质量的单位分值则按相应的工作要求确定,大体上分别占40%和60%比例。确定项目分值是整体绩效考核模式中矛盾最多、也是最关键的一项工作。每位干部的工作责任界定到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其工作实绩能否得到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与认可,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通过绩效考核得到维持和提高,事项分值的确定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对关键事项的赋值进行测算、比较,另一方面对涉及到不同人员之间不同工作性质的事项,则由科长与一般干部及时沟通,充分交换意见,适当调整分工,尽量使每位干部所涉及到的事项分值基本相等,增强绩效考核的合理性。对每个干部完成事项的数量不作硬性规定,由各人根据科长派工完成或主动发起完成;对质量要求则按高于基本要求、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原则予以确定。同时对征管质量类、文明创建类等影响分局工作整体质量的则适当提高分值。初步确定后,各科对赋值情况又在科室进行了沟通酝酿,在增进干部共识的基础上确定了各个事项的基本分值,并经过分局考核领导小组的确认,打牢了考核评分的基础。
在月度绩效测定中,我们则以WGIS、CTAIS及wai挂软件中干部每月所处理的工作量累计数为基本的数量指标来源进行得分统计,对各人涉及到的公共项目则根据科室或分局台帐记录给予相应得分。对质量分值,按工作数量的10%由科长进行日常抽查。对干部完成的某一事项,一般情况下视为无质量问题,如经科长抽查发现某一事项不符合标准,则该事项的质量项目就不得分甚至倒扣分。通过将WGIS等软件中的相关取数倒入统计表格,能够自动将每个干部的月度内工作得分予以累计形成个人月度绩效。根据我分局9月份工作量的测算,由于干部之间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差别,科内得分最多相差176分,最低也相差29分。这样能够较为准确和全面地反映各科干部工作的绩效水平,也便于干部相互之间的比较,在充分展示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感受成绩的喜悦时,也能通过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失误感受到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