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商店年度承包合同
甲方:xx学校
乙方:
1、承包期限:二年。(自200x年下期学校秋季开学始至200x年上期期末学校放假时止。)
2、承包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圆整(2200.00元)。由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jiao清。
3、甲方根据校园规划,负责提供校门外教师宿舍楼第一层北起第二间,用于开设商店的门面一间(约12平方米)。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店址。承包期满后完好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房屋及设备设施。
4、学校商店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后勤处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监督等部门的行业管理。
5、乙方承包的商店应该按照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要求自行办理有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乙方所ban证件归乙方所有,所有ban证及培训费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按规定协助乙方ban证的义务。
6、乙方承包商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减免承包款的要求和其他附加条件。
7、乙方所承包的商店的经营范围为:百货、文具、副食、饮料、烟酒、水果等(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其余概不得经营,不得为学生加工食品,也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8、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上课、上自习、午眠、晚就寝等时间段内不得滞留学生在店内买东西,平时也不得容留学生在店内闲聊、烤火、打扑克、看电视等。
9、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凡因此造成师生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的,概由乙方全部负责。
10、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有效的《健康证》。
11、乙方不得销售任何药品,不得向学生出租图书。
12、乙方采购物品应做好索证,登记工作。
13、乙方不得向学生赊欠任何费用,也不得为学生代管钱财,凡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14、乙方承包期内商店用水、用电按照学校教职工住户标准收费。
15、甲方有义务维护校区范围内学校商店的经营环境。
16、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仟圆(1000.00元)作为规范经营行为保证金和安全风险金,凡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可对乙方进行扣减承包保证金的违约处罚;
17、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商店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凡查出商店承包经营者存在的问题,包括ban证、整顿、经济处罚,一律由乙方负责,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和决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费一律不退),收回商店承包经营权,并保留向乙方追缴有关费用的权利;
18、违约责任:
⑴甲方违约责任:如因学校布局调整或由上级决定变更学校商店承包的,甲方则退还乙方一部分承包费,具体退还数额为:乙方总承包费÷20×承包期内乙方实际未经营月数(不足一月的算一月);
⑵乙方违约责任:
①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甲方责令其立即清理,并可扣减乙方50—100元承包保证金;
②乙方采购、贮藏、销售副食品过程中违反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各类处罚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学校在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商店存在的违规行为,应给乙方及时指出,乙方若拒不改正的,甲方可扣减乙方100—200元承包保证金;
③乙方因向学生赊吃欠账、打骂学生或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离家出走、人身伤害、学生家长来校或到有关部门上访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要对其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责任,必要时学校还可处扣减乙方100-300元的承包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