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任何一方主体消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十七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无特殊情况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视为放弃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ag:合同大全,合同范本,租房合同,采购合同,职场常用范文 - 合同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