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及其他服务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产品瑕疵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不可抗力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共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公司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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