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初核,提高线索成案率
初核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接受和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调查,目的是为了判明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需要转入立案程序,以及是否决定进行立案调查。因此初核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检查的重要环节,在整个调查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中,能否做好初核工作,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能否掌握办案工作的主动权,关系到反腐败的力度。鉴此,结合现时实践,我们就强化初核工作谈几点认识,与同志们作一交流。
一、强化初核工作的必要性
1、强化初核是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办案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并写入宪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我们将办案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另外,随着“九七”刑法颁布和实施,在我国司法界已经树立了“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同时随着我国签署、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一公约中规定“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基本原则,沉默权制度今后也必将在我国建立。司法环境的变化,使原来“由供到证”的办案模式转变为“由证到供”。要实现这个转变,其根本出路就必须强化立案前的初核工作,将证据搞扎实。
2、强化初核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要求
反腐败的新趋势,是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智能化、成熟化,有些违纪人员在违纪前就已想好了规避查处的对策,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办案难度逐步增大。面对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还是沿袭原来的办案思路和模式,靠简单运用“两指”、“两规”措施,单纯靠强攻硬取,将办案重心较多地放在与调查对象的正面接触获取口供上,那将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应该调整工作思路,从培养信息意识、析疑意识、证据意识入手,强化办案人员的初核意识;我们应该将工作重心前移到立案前的初核上,做好初核的调查取证,使我们的办案工作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3、强化初核是依法、依纪、文明办案的要求
近年来,中纪委、省纪委都明确规定,要少用、慎用、用好“两规”,对非党员不得使用“两规”。各级领导多次强调,要树立查办案件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在当前腐败现象仍然相当严重的情况下,查办大要案仍然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既要少用、慎用、用好“两规”,又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工作思路,其首要对策就要强化初核工作。做好了初核工作,就能为正面接触奠定基础,为少用、慎用、用好“两规创造条件。www.xuexue6.com免费提供
二、当前影响案件初核工作的重要因素
1、从腐败现象发生的趋势来看
(1)腐败分子作案越来越狡猾,越来越隐蔽,“知情人”的范围越来越小,腐败分子的反调查能力趋增,办案难道逐步加大。
(2)腐败案件的数额越来越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腐败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关系网、人情风对初核工作的干扰和破坏越来越严重。
2、从我们办案部门的自身工作来看
(1)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偏差
长期以来,我们的办案思路偏重依赖“两规”、“两指”突破口供,而忽视案前的初核,缺乏取证意识,对证据的运用能力不强。办案缺乏一丝不苟的精神,没有主动深入进行细致的调查,初核质量不高。
(2)初核方法单一,手段缺乏
我们仍然习惯于直接调查的初核方法,即承办人对线索进行简单分析之后,便开始找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直接接触知情人。经过直观的调查后,若取得违纪、违法证据,然后提请立案;反之若取不到一定的证据,初核便终止,线索被否定,作信访了结。这种简单的初核方法,一是案件信息缺乏连贯性,要么成案,要么被抛弃。二是不利于保密,难以收集到真实的情况。三是初核水平也难以提高。
(3)办案的硬件设备落后
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所担负的调查任务没有比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轻松,但在硬件上则比不上这些机关。从我委办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交通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办案场所等跟不上办案工作需要。
三、强化初核工作的几点对策
强化初核工作,除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外,还要着力从强化证据定案意识、拓宽案源渠道、增强人员素质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Tag:办公厅室,领导讲话稿范文,领导讲话稿模板,领导讲话稿 - 办公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