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眼长远发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只有创新思维,创新管理,才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扩大已有的工作成果。实践中,我们主要是坚持做到了“三化”。一是项目管护民营化。对于治理后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部落实到各乡镇和林场,再由各乡镇和林场本着“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分期限承包给农民,由承包者进行日常管理,县、乡、村水保专职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除林地到采伐期,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外,其余种植经济作物的收益归承包者所有。这种方式有效降低了管护成本,提高了管护成效。二是监督执法经常化。把加强监督执法贯穿于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县环保局和水务局联合成立了执法大队,全县在项目区内乡(镇)、林场配备了31名专、兼职水土保持执法监管员,形成了自上而下配置合理,分工明确的执法网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多年来,我们累计查处了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案件3起,乱砍滥伐林木案件5起,毁林开荒案件3起,上山放牧破坏草原案件2起。例如,20**年,**镇一农民故意毁坏水土保持宣传牌,我们对其进行了教育,责令他将宣传设施恢复原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起到了惩治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三是项目管理规范化。严格规范项目质量标准,明确项目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项目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全程进行督办检查。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项目管理簿册,对项目的地址、责任人、质量、数量、业主等具体情况进行登记,做到整齐规范,情况明了。特别是对县域内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水保方案,保证项目规范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将上级扶持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资金审批由主管副县长、相关局的局长“会审”,最后由县长签批。财政、审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上级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生态县建设目标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使我县的水土保持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秀美和谐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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