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公路路肩砂石化。按计划编制分期分批全面推进路肩砂石化,路肩要求达到1.5m,砂石化宽度不得小于75cm,厚度不得小于4cm,确保公路的通行能力。
4、推进路田、路庄分离。有利于明确公路用地范围,逐步收回林权,统一栽植、统一树种、统一管理,打造绿色通道,有效地保护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正年任组长,市交通局长曹叶林任副组长,市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林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广电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曹叶林,副主任陈仁梅、陈祥、姚军,办公室设在公路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活动的组织工作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促、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乡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市公安、交通、水务、建设、国土、农林、工商等部门配合综合执法。国道、省道、县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采取乡镇自查与市检查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会战相结合,治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期治理相结合。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1日)
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乡镇、村三级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抽调得力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及时动员和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明确整治范围、整治任务、整治标准,组织制订详细可行的整治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大造舆论声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发放问卷调查,营造良好的公路环境整治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2日—8月底)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在完善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上下结合,突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组织整治行动,促进公路环境大改变、大提升。
(三)检查提高阶段(9月1日至11月底)
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推广先进经验,对整治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需要组织综合会战。9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整治验收情况,对照整治工作标准,组织自查自验;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剖解,查缺补漏,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反馈信息;11月,对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将根据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对整治工作统一组织检查考核。
五、考核奖惩
依据考核评比结果,对在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年活动中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分别给予表彰奖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奖励1万元、7千元和3千元,对工作不力,未取得成效的乡镇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