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组统一安排,根据《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建立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八、相关要求
1、实行县镇联动。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扶助特困大学生工作,群团分管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全力协助团县委做好面向镇内规模企业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的资金募集工作。镇团委要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严肃认真,满腔热情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休息日期间,要正常接受社会申请报名。各镇募集资金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扶助本镇特困大学生。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发布倡议书,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目的、意义,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关心特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申请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确保特困大学生都能及时了解。
3、严明工作纪律。各镇要切实承担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和家庭核实有关情况,确保大学生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助学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助学金并予以通报,将情况反馈到所在学校。
4、完善后续工作。县扶助特困大学行动领导组将适时召开捐资企业座谈会和扶助资金发放仪式,对捐资企业予以大力宣传表彰。县委、县政府决定,专门设立“庐江县扶助贫困大学生基金”,凡一次性捐款2万元人民币以上,颁发“爱心(企业)个人”荣誉证书;一次性捐助资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企业或个人,冠名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各镇要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及时指导受助学生复信,加强捐助双方的信息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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