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贷款发放阶段(7月中旬以后)。县信用联社向创业扶持项目贷款人发放贷款。
(四) 跟踪服务阶段。在县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对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创业扶持项目,为项目提供相应服务,并对项目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创业扶持项目的跟踪服务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加强对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县长周昌俊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王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县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信用联社、工商局、地税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县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领导小组(与公安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办公,具体负责创业扶持项目评审及贷款贴息等日常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甘辉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劳动保障局局长曹志平、县信用联社理事长邹刚健、县财政局副局长陆振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马光庆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创业扶持项目的推荐、初审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相关的扶持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县劳动保障及新闻部门要选择一批先进创业人员和典型创业事例进行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业者、扶持创业者的良好氛围。
(三) 精心组织,严格评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工作,广泛征集,认真筛选,慎重推荐,严格评审,坚持杜绝“人情”项目和“关系”项目,确保创业扶持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
(四) 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创业服务、改善创业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创业者在项目选择、证照办理、政策落实、资金筹措、信息咨询、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管理等方面提供指导与服务。县创业办要做好开展扶持农民工回归创业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