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假程序
个人申请(书面)——年级主任(或办公室主任)签字——校长审批(2小时以内年级组审批,半天时间办公室主任审批,一天或一天以上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返校上班时销假。凡口头或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请假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经校长确认后可以补办请假手续。
2、扣款办法
①病假
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年级组同意,校长审批。一周以内,自行调课或由年级组调课,补上课者,不扣款。若不补上课,则由代课教师享受课时津贴。一周以上,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奖励性津贴,由年级组调课,由代课教师享受课时津贴。公假公差的课时原则上应补上,特殊情况可改上其他课,补代课费每节5元(病假一个月内由学校批准,超过1个月的由教育局批准)。
②事假
扣款标准为:每天扣款50元(3天以内按病假标准执行),原则上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学期,超过7天者,按总工资×X/22标准扣款,另扣除年底双薪。
③丧假:国家规定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
④旷工
凡没有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而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周以内,每天扣款100元,旷工一周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两周以上扣除全年一切奖金和福利,并报请主管部门,终止财政工资。
⑤误课与旷会
误课一节扣50元,旷会一次扣20元(指学校、年级组、处室、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会议)。参加校外会议,误会的按误课标准每小时扣50元。
⑥迟到、离岗与早退
在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尚未进入校园的视为迟到,迟到半小时内扣款5元,超过半小时扣款20元。
不候堂的视为上课迟到,迟到5分钟内扣款5元,超过5分钟扣30元。
上课离开教室或接听手机或到校后中途离校又返校的视为离岗,离岗、早退扣款标准与迟到相同。
⑦串岗与混岗
到他人办公室讲闲话或干与教学无关的事称串岗,在自己的岗位上闲聊或干私事称混岗,发现一次扣款30元。
⑧将早点带入校园或在办公室用餐的扣款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