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中共XX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以“三提升”活动为载体,构建激励机制,营造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激励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干事创业,创造性地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共产党员争当“五个模范”为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三、主要步骤和措施
(一)全面动员,周密部署(20**年4月至5月底)。
1、动员部署。及时学习传达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创先争优与干部作风建设和“三提升”活动相结合,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3、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省市各级领导讲话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年6月至20**年6月底)。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以下五项工作: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一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利用组织生活会时间、党员活动日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相关内容。学习的重点是党章,采取通读原文、知识测验、知识竞赛、书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系统地、全面地阅读和理解党的纲领和宗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革命老区红色教育。充分发挥苏蒙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全体党员,采取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的历史等形式,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三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次党性分析。要在“七一”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进行公示,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开展“岗位奉献”活动。围绕争创“五个好”、“五个模范”的总体目标,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县的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开展岗位练兵、爱岗敬业等创先争优活动。针对不同岗位特点,主要从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等方面入手进行操练。重点学习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学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应知应会的纠纷调解、法制宣讲、法律服务和协调工作等业务基本功,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